地下综合管廊在发达国家已经有比较成熟的建设经验,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而综合管廊规划作为指引综合管廊建设龙头,是综合管廊建设的前提和依据,是城市建设综合管廊的基础。
综合管廊类型
综合管廊根据其所收纳的管线不同,其性质及结构亦有所不同,大致可区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三种,表1对各类型管廊进行了分析和对比。

管廊规划研究思路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以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分析城市建设综合管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合理的确定综合管廊规划系统布局、入廊管线、管廊断面、三维控制、重要节点、配套附属设施、安全防灾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研究思路如下图。

系统布局
(1)目标与规模
根据住建部综合管廊培训会议要求:发达国家管廊规划密度(规划管廊长度与城市规划面积的比值)为0.8左右,结合中国发展情况,提出规划密度合理范围为0.5~1。规划城市地下管廊体系、管廊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城市经济发展现状,合理的确定管廊规划的目标与规模。
(2)系统布局
由于综合管廊一次性投资巨大,合理的布局可以避免管廊建设的无序和投资浪费,管廊专项规划中优先布设综合管廊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a.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交通流量大,不宜开挖的道路;
b.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c.城市建设开发强度较高的路段;
d.与铁路或河流交叉处的路段。
入廊管线分析
综合管廊中是否纳入某种管线,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地质、地貌、水文等自然条件,经过技术、经济、安全以及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电力、通信缆线在综合管廊内可以灵活布置、较不易受综合管廊纵横断面变化限制(管线可弯曲),所以应纳入综合管廊;
给水、热力管线属于压力管道,敷设时不需要考虑综合管廊坡度的变化,因此也适宜入廊;
燃气管线由于其易燃易爆,入廊需设置单舱,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费用也较高,但从长远来看,燃气管线入廊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因此燃气管线也应入廊;
雨、污水管线属于重力流管,入廊时应因地制宜,充分考虑道路地势坡度等问题,雨、污水管线是否入廊应充分分析比较后确定,条件不允许时,雨、污水管线可不纳入综合管廊。
管廊断面的确定
综合管廊的断面形式的确定,要考虑到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和纳入管线的数量。根据国内外相关工程经验来看,通常采用矩形断面。采用这种断面的优点在于施工方面,综合管廊的内部空间可以得到充分利用,但在穿越河流、地铁等障碍时,综合管廊的埋设深度较深,采用顶管施工方法,此时断面一般是圆形断面。
管廊断面尺寸大小应根据管廊中收纳管线的种类和管径大小确定,管道安装净距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5.3.6的要求。
三维控制规划
管廊平面线形宜与所在道路平面线形一致,平面位置应考虑与建筑物的桩、柱、基础设施的平面位置相协调,综合管廊尽量布设在道路绿化带下、非机动车道下、人行道下。综合管廊覆土厚度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管廊上部的绿化种植的覆土厚度要求;
(2)管廊与横穿道路的各种管线的交叉关系;
(3)管廊附属设施(如通风口、投料口)设置时应考虑人员操作及设备安装空间的要求空间。
重要节点控制
管廊规划中应明确管廊与管廊、轨道交通、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及其他设施之间的节点处理方式、控制尺寸及间距控制要求等。
配套、附属设施
(1)配套设施根据综合管廊规模、布局、管线检修维护需要等合理确定控制中心、变电所、投料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逃生孔等配套设施规模、用地和建设标准,用地应符合总规、控规的要求。
(2)附属设施综合管廊应按照《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和其它各市政专业设计规范设置相应的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和标识系统等,明确附属设施的配置原则和要求。
安全防灾
(1)抗震按照《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要求,综合管廊应按照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要求,乙类建筑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Ⅰ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因此在管廊规划中,先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找出相应城市地震基本烈度,进而确定其管廊抗震等级。
(2)防火虽然在综合管廊内发生火灾时小概率事件,但综合管廊内敷设的都是当地工作、社会、生产的重要线路,一旦发生火灾将影响到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火灾扑灭困难,所以综合管廊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火灾的发生、控制火势的蔓延,可通过选择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断与防火器材、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措施,减少和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3)防洪综合管廊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满足城市防洪要求,综合管廊的投料口、通风口等露出地面的建筑物应有防止地面水倒灌的措施,孔口标高应不低于城市总规中要求的防洪标高再加一定的安全余量。
通过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方法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就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市政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专项规划,用于指导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各市政管线除雨、污水重力流管线需进行分析比较后确定外,其余管线均应入廊。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布局应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及管线规划情况,根据各市政管线管径及管道安装间距要求合理确定管廊断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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